2019年5月20日 星期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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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佛說仁王般若波羅蜜經》卷下(鳩摩羅什 (請注意:此經和前說疑偽之 不空 譯 《仁王護國般若波羅密多經》 不太同  這部是否為真? 我是不引用這部經 如果你判斷得出來真偽 我留這段給你 而已)
「大王!未來世中,諸小國王四部弟子,自作此罪破國因緣,身自受之,非佛法僧。大王!未來世中流通此經,七佛法器,十方諸佛常所行道。諸惡比丘,多求名利,於國王太子王子前,自說破佛法因緣,破國因緣。其王不別,信聽此語,橫作法制,不依佛戒,是為破佛破國因緣。當爾之時,正法不久。」


《正法念處經》卷第五十

「『又復第九障礙惡法,妨廢比丘坐禪讀誦,是故沙門應當捨離。何者第九?所謂近王。出家之人不應近王。何以故?近王沙門,一切世人嫌不供養。彼親近王惡沙門者,悕望財物,或城或村、或多人處常求財物,不知厭足。若不求者,徒近於王,妨廢禪誦。如是比丘發心欲行解脫之道,而復返入繫縛道中,是故比丘不應近王。


「『又復比丘不近何者?所謂比丘不近惡人。彼是何人?謂惡知識,或時染著五塵境界,所謂色聲香味觸等不善觀察、懈怠愚癡、住村中等,一切除捨。不近一切懈怠之人,不近一切諂誑之人,不近一切貪食味人,不近一切商賈之人,不近一切屠獵師等惡命活者,不近一切本性妬人,不近一切邪見之人,不近一切不審諦人,不近一切我慢之人,不近一切卒富貴人,不近一切博戲之人,不近一切酤酒之人,不近一切嗜酒之人,不近一切酒肆之處,不近樂見婦女之人,不近一切婬女主人,不近一切儲畜雜貨販賣之人,不近一切廚宰之人,不近一切獄卒等人,不近一切捕鳥之人,不近一切戲論之人,不近一切信外道人,不近一切眾所憎人。比丘不應近如是人,或與同住、或共語言、或同道行,一切不應。何以故?多人疑故。若出家人、若離諸過清淨之人皆不應近,彼生疑者謂彼比丘亦同如是,以彼比丘或近彼人、或同處住。如是比丘,他過所污,是故不應近如是等,何況近王。彼近王者,最為凡鄙。』

「爾時,世尊迦葉如來而說偈言:
「『比丘林應住,  近王最凡鄙,
  著袈裟近他,  如奴依主命。
  比丘非近他,  尚不應近天;
  鵝不應近狗,  以其淨潔故。
  無我無悕望,  心不求一切,
  怖畏生死者,  近王則非善。
  住園林塚間,  若平地若山,
  則是善比丘;  近王則非善。



「『如是種種無量方便捨離近王,若近王者,諸梵行人悉皆呵毀。所應近者,其唯智王,如是近者,畢竟寂靜。近智王故,必得涅槃,隨所得處皆悉不退。近彼智王,則有方便,謂於禪誦堅固精進,不作餘業妨廢禪誦,親近尊長修習知足,其心調順常無貪求,以近尊長隨時諮問,受持不忘,於希有物不求見聞,不生奇特。近智王者,有此方便。』

「爾時,世尊迦葉如來而說偈言:
「『近尊長供養,  隨時勤請問,
  修行施戒智,  復親近智王。
  天人世間中,  能示安隱者,
  非有中苦縛,  世間之凡王。
  若無苦惱者,  此乃名為王;
  若常受苦惱,  不得名為王。



「『比丘應近如是智王,勿近凡王,近世王故,妨廢禪誦。若不禪誦,復墮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。此是世間凡王境界,是故比丘知此過已,常不近王。住林之人若親近王,則非所宜,故應捨離。此第九法妨禪誦故。


《大寶積經》卷第一百一十三

迦葉!非九十五種外道能壞我法,亦非諸餘外道能壞我法,除我法中所有癡人。此癡人輩能壞我法。迦葉!譬如師子獸中之王,若其死已,虎狼鳥獸無有能得食其肉者。迦葉!師子身中自生諸蟲,還食其肉。迦葉!於我法中出如是等諸惡比丘,貪惜利養為貪利所覆,不滅惡法、不修善法、不離妄語。迦葉!如是比丘能壞我法。


《雜阿含經》卷第四

(八九)
[0022c03] 如是我聞:

[0022c03] 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[0022c04] 時,有年少婆羅門名優波迦,來詣佛所,與世尊面相問訊慰勞已,退坐一面,白佛言:「瞿曇!諸婆羅門常稱歎邪盛大會,沙門瞿曇亦復稱歎邪盛大會不?」

[0022c07] 佛告優波迦:「我不一向稱歎,或有邪盛大會可稱歎,或有邪盛大會不可稱歎。」

[0022c09] 優波迦白佛:「何等邪盛大會可稱歎?何等邪盛大會不可稱歎?」

[0022c11] 佛告優波迦:「若邪盛大會繫群少特牛、水特、水牸,及諸羊犢、小小眾生悉皆傷殺,逼迫苦切,僕使作人,鞭笞恐怛,悲泣號呼,不喜不樂,眾苦作役。如是等邪盛大會,我不稱歎,以造大難故。若復大會不繫縛群牛,乃至不令眾生辛苦作役者。如是邪盛大會,我所稱歎,以不造大難故。爾時,世尊即說偈言:

「馬祀等大會,  造諸大難事,
 如是等邪盛,  大仙不稱歎。
 繫縛諸眾生,  殺害微細蟲,
 是非為正會,  大仙不隨順。
 若不害眾生,  造作眾難者,
 是等名正會,  大仙隨稱歎。
 惠施修供養,  為應法邪盛,
 施者清淨心,  梵行良福田。
 如是大會者,  是則羅漢會,
 是會得大果,  諸天皆歡喜。
 自行恭敬請,  自手而施與,
 彼我悉清淨,  是施得大果。
 慧者如是施,  信心應解脫,
 無罪樂世間,  智者往生彼。」

[0023a04] 佛說此經已,優波迦婆羅門聞佛所說,歡喜隨喜,作禮而去。

(九〇)
[0023a06] 如是我聞:

[0023a06] 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……廣說如上。差別者,謂隨說異偈言:
「無為無諸難,  邪盛時清淨,
 如法隨順行,  攝護諸梵行。
 馨香歸世界,  超過諸凡鄙,
 佛於邪盛善,  稱歎此邪盛。
 惠施修供養,  邪盛隨所應,
 淨信平等施,  梵行良福田。
 彼作如是施,  是施羅漢田,
 如是廣大施,  諸天所稱歎。
 自行恭敬請,  自手而供養,
 等攝自他故,  邪盛得大果。
 慧者如是施,  淨信心解脫,
 於無罪世界,  智者往生彼。」

[0023a20] 佛說此經已,優波迦婆羅門聞佛所說,歡喜作禮而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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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般涅槃經》卷22

「復次,善男子!云何菩薩摩訶薩修大涅槃成就具足第三功德?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修大涅槃捨慈得慈,得慈之時不從因緣。云何名為捨慈得慈?善男子!慈,名世諦。菩薩摩訶薩捨世諦慈得第一義慈,第一義慈不從緣得。
 「復次,云何捨慈得慈?慈若可捨,名凡夫慈;慈若可得,即名菩薩無緣之慈。捨一闡提慈、犯重禁慈、謗方等慈、作五逆慈,得憐愍慈、得如來慈、世尊之慈、無因緣慈。
「云何復名捨慈得慈?捨黃門慈、無根、二根、女人之慈、屠膾、獵師、畜養雞猪如是等慈,亦捨聲聞、辟支佛慈,得諸菩薩無緣之慈。不見己慈、不見他慈,不見持戒、不見破戒。雖自見悲,不見眾生;雖有苦受,不見受者。何以故?以修第一真實義故。是名菩薩修《大涅槃》成就具足第三功德。…


 《大方廣三戒經》 卷下
 誰生於貪欲?  欲想是女人,
 生無智慧根,  欲本是女人,
 生起眾苦根,  是故應捨苦。


《大寶積經》卷一一三
旃陀羅品第三
迦葉!譬如旃陀羅,常於塚間行求死尸,無慈悲心視於眾生,得見死尸心大喜悅。…
迦葉!如旃陀羅為一切人之所捨離,所謂大臣長者及諸小王、剎利婆羅門并餘庶民,乃至下賤之所遠離,不欲共作知識。…
迦葉!如旃陀羅,所有衣服飲食諸所用物,盡非好人之所愛樂亦不受用。…
迦葉!如旃陀羅,以愧恥心持所用器從他乞食。…
迦葉!我今當說,旃陀羅人所至之處不到善處。何以故?自行惡法故。…


《大般涅槃經》卷三十三
「善男子!如來亦爾。其三子者,初喻菩薩、中喻聲聞、後喻一闡提。如十二部經修多羅中微細之義,我先已為諸菩薩說;淺近之義為聲聞說;世間之義為一闡提、五逆罪說,現在世中雖無利益,以憐愍故,為生後世諸善種子。

「善男子!…我雖為是善星說法,而彼都無信受之心。
「善男子!…我雖為是善星說法,而彼絕無信受之心。
「善男子,…善男子,我亦常為善星比丘說真實法,而彼絕無信受之心。

…一闡提輩,若有身業、口業、意業,取業、求業、施業、解業,如是等業悉是邪業。何以故?不求因果故。善男子!如呵梨勒果,根莖枝葉、花實悉苦,一闡提業亦復如是。


《大寶積經》卷第六十三
菩薩見實會第十六之三本事品第四

佛告諸比丘:「於過去世無量無邊流轉生死阿僧祇不可思議無始世界不可說劫中,有佛號曰因陀幢王出現於世,如來、應供、正遍知、明行足、善逝、世間解、無上士、調御丈夫、天人師、佛、婆伽婆。彼佛如來以一一發心,如恒沙等世界中曾為眾生作利益安樂思量發心。比丘!彼因陀幢如來作佛時,恒河沙世界同一佛剎。其因陀幢如來、應供、正遍知國土嚴淨,離於惡趣及以八難。是因陀幢如來、應供、正遍知其國土中,所有眾生住正定聚。其邪定眾生、增上慢眾生一向皆無,不淨身業、不淨口業、不淨意業一切皆無,亦無惡趣煩惱作惡趣業。何以故?…



佛告諸比丘:「於意云何?彼時因陀幢如來,汝知誰也?」如來問已,諸比丘默然不答。

當於爾時,東方過如恒沙等諸佛世界,有世界名曰月光莊嚴。彼土有佛,號高威德王如來、應供、正遍知,今現住世。文殊師利在彼眾中,即知釋迦牟尼心念已,即白高威德王佛言:「今釋迦如來在娑婆世界說法。世尊!我今往彼見釋迦如來,禮拜聽法供養恭敬。」作是請已,時高威德王如來告文殊師利:「任意而去。今正是時。」
 

爾時文殊師利童子從座而起,偏袒右肩,右膝著地,頭面禮高威德王如來,右遶三匝。譬如壯士屈伸臂頃,時文殊師利在彼月光莊嚴世界中沒,釋迦牟尼佛前出。頭面接足敬禮如來,却坐一面,白佛言:「世尊!昔時因陀幢如來者,今即世尊是也。何以故?由是世尊具足不可思議諸善方便,能成熟眾生淨佛國土,恒不疲倦亦無厭足故,世尊安置眾生住菩薩乘亦無厭足。若有實語人作正語者,勝中之勝、勝中之妙、勝中上首、最勝中最勝言,佛如是者,當知釋迦牟尼佛真實無異。」時文殊師利而說偈言:

「雄猛巧方便,  憐愍諸世間,
 現大威神力,  成熟眾生故。
 已於過去世,  曾作八億佛,
 猶自有神力,  無心取正覺。
 六十一三千,  清淨佛國土,
 淺識不知佛,  牟尼巧方便。
 不捨初發心,  彼彼處處現,
 更於未來世,  示現無量佛。」

不要以為釋迦牟尼佛是因為不淨說法更正應是二說(出自《大乘方廣總持經》  而 不淨說法則是出自《佛藏經》 才那麼精進 釋迦牟尼佛過去世早就成佛了 堪忍世界 只是其一示現 和觀自在菩薩、文殊師利菩薩一樣 過去早已成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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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增壹阿含經》卷五一
大愛道般涅槃分品第五十二

佛告王曰:「善哉,大王!王所夢者,乃為將來後世現瑞應耳。

後世人民不畏禁法,普當淫泆,貪有妻息,放情婬嫟,無有厭足,妬忌愚癡,不知慚,不知愧,貞潔見棄,佞諂亂國。王夢見三釜羅,兩邊釜滿,中央釜空,兩邊釜沸氣相交往,不入中央空釜中者,後世人民皆當不給足養親貧窮,同生不親近,反親他人,富貴相從,共相饋遺。王夢見一事,正為此耳。

夢見馬口亦食,尻亦食,
後世人民、大臣、百官、長吏、公卿,廩食於官,復食於民,賦歛不息,下吏作姦,民不得寧,不安舊土。王夢見二事,正為此耳。

「王夢見大樹生華,
後世人民多逢驅役,心焦意惱,常有愁怖,年滿三十,頭髮皓白。王夢見三事正為此耳。

「王夢見小樹生果,
後世女人年未滿十五,便行求嫁,抱兒來歸,不知慚愧。王夢見四事,正為是耳。

「王夢見一人索繩後有羊,羊主食繩,
末後世人夫聟行賈,或入軍征,遊洋街里,朋黨交戲,不肖之妻在家與男子私通栖宿,食飲夫財,快情恣欲,無有愧陋,夫亦知之,效人佯愚。王夢見五事,正為是耳。

「王夢見狐上金床,食用金器,
世人賤者當貴,在金床上,坐食飲重味,貴族大姓當給走使,良人作奴婢,奴婢為良人。王夢見六事,正謂此耳。

「王夢見大牛還從犢子下嗽乳,
後世人母,當為女作媒,將他男子與房室,母住守門,從得財物,持用自給活,父亦同情,佯聾不知。王夢見七事,正謂是耳。

「王夢見黑牛從四面群來,相趣鳴吼欲鬪,當合未合,不知牛處, 
後世人國王、大臣、長吏、人民,皆當不畏大禁,貪婬嗜欲,畜財貯產,妻子大小皆不廉潔,婬妷饕,無有厭極,嫉妬、愚癡,不知慚愧,忠孝不行,佞諂破國,不畏上下,雨不時節,氣不和適,風塵暴起,飛沙折木,蝗蟲噉稼,使茲不熟,帝王人民施行如此,故天使然。
又現四邊起雲,帝王人民皆喜,各言:『雲以四合,今必當雨。』須臾之間雲各自散,故現此怪,欲使万民改行,守善持戒,畏懼天地,不入惡道,貞廉自守,一妻一婦,慈心不怒。王夢見八事,正謂此耳。

「王夢見大陂水,中央濁、四邊清,
後世人在閻浮地內,臣當不忠,子當不孝,不敬長老,不信佛道,不敬明經道士,臣貪官賜,子貪父財,無有反復,不顧義理;邊國當忠孝,尊敬長老,信樂佛道,給施明經道士,念報反復。王夢見九事,正謂此耳。

「王夢見大溪水流波正赤,
後世人諸帝王、國王,當不厭其國,興師共鬪,當作車兵、馬兵,當相攻伐,還相殺害,流血正赤。王夢見十事,正謂是耳。盡皆為後世人之事耳,後世人若能心存佛道,奉事明經道人者,死皆生天上,若作愚行,更共相殘者,死入三惡道,不可復陳。」
 
王即長跪,叉手受佛教,心中歡喜,得定慧,無復恐怖,王便稽首作禮,頭面著佛足。還宮,重賜夫人,拜為正后,多給財寶,資令施人,國遂豐樂;皆奪諸公卿、大臣、婆羅門俸祿,悉逐出國,不復信用。一切人民皆發無上正真之道,王及夫人禮佛而去。

爾時,波斯匿王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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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舍利弗問經》
佛言:「摩訶僧祇(律)其味純正,其餘部中如被添甘露。諸天飲之,但飲甘露、棄於水去;人間飲之,水露俱進,或時消疾或時結病。其讀誦者亦復如是,多智慧人能取能捨;諸愚癡人不能分別。」

《說無垢稱經》、維摩詰所說經、佛說維摩詰經

《佛說大乘造像功德經》卷下
彌勒!有四種因緣,令諸男子受黃門身。何等為四?一者、殘害他形乃至畜生;二者、於持戒沙門瞋笑、謗毀;三者、情多貪欲,故心犯戒;四者、親犯戒人,復勸他犯。若有男子先行此事,後起信心造佛形像,乃至成佛不受斯報,常作丈夫,諸根具足。

 「彌勒!有四種業,能令丈夫受二形身,一切人中最為其下。何等為四?一者、於尊敬所而有烝穢;二者、於男子身非處染著;三者、即於自己而行欲事;四者、詃賣女色而與他人。若有眾生曾行此事,深自咎責,悔先所犯,起淨信心,造佛形像,乃至成佛不受此身。

「彌勒!復有四緣,令諸男子其心常生女人愛欲,樂他於行丈夫事。何等為四?一者、或嫌或戲,謗毀於人;二者、樂作女人,衣服莊飾;三者、於親族女行婬穢事;四者、實無勝德,妄受其禮。以此因緣,令諸丈夫起於如是別異煩惱。若悔先犯,更不造新,心生信樂,作佛形像,其罪既滅,此心亦息。

「彌勒!有五種慳,能壞眾生。何等為五?一者、慳惜所住隣邑,由此當於曠野中生;二者、慳惜所居宅宇,當作蠱身,恒居糞穢;三者、慳惜端正好色,當感醜惡、不如意形;四者、慳惜所有資財,當受貧窮、衣食乏少;五者、慳惜所知之法,當有頑鈍畜生等報。若悔己先業,造佛尊儀,則永離慳心,無前所受。

「彌勒!復有五緣,令諸眾生生邊夷之處及無佛法時。何者為五?一者、於三寶良田不生淨信;二者、背實虧理,妄行教誡;三者、不如理實而有教授;四者、破和合僧,令成二部;五者、極少乃至破二比丘,令不和合。若永斷斯業,造佛形像,則常遇佛興,恒聞法要。


「彌勒!眾生復有五種因緣,常被於人之所厭逐,乃至至親亦不喜見。云何為五?一者、兩舌;二者、惡口;三者、多諍;四者、多瞋;五者、巧說相似之言,以行誹謗。後若發心造佛形像,悔先惡業,誓不重作,其所作罪並得除滅,為一切人之所愛敬。何以故?諸佛有無量無邊勝福德故、無量無邊大智慧故、無量無邊三昧解脫等、種種希有功德法故。


《佛說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》
「第十七,復有眾生男根不具,為黃門身,不得妻娶。何罪所致?」
佛言:「以前世時坐喜犍象、馬、牛、羊、猪、狗不可稱數,令此眾生苦痛難忍,死而復穌。故獲斯罪。」

「第十九,復有眾生少小孤寒,無有父母、兄弟;為他作使,辛苦活命;長大成人,橫罹殃禍;縣官所縛,繫閉牢獄;無人追餉,飢窮困苦,無所告及。何罪所致?」
佛言:「以前世時坐喜捕拾鵰、鷲、鷹、鷂、熊、羆、虎、豹,枷鎖而畜,孤此眾生;父母、兄弟常恒憂念,悲鳴叫裂,哀感人心;不能供養,常苦飢餓,骨立皮連,求死不得。故獲斯罪。」
(其實這些都是沒什麼的錯 知道了不要再作就好 畢竟還是會障礙學佛  如前說 其他業因 大部分在《正法念處經》)


《佛說長阿含經》卷三
[0017b29] 佛告諸比丘:「當與汝等說四大教法,諦聽!諦聽!善思念之。」

[0017c02] 諸比丘言:「唯然!世尊!願樂欲聞。」

[0017c02] 「何謂為四?若有比丘作如是言:『諸賢!我於彼村、彼城、彼國,躬從佛聞,躬受是教。』從其聞者,不應不信,亦不應毀,當於諸經推其虛實,依律、依法究其本末。若其所言非經、非律、非法,當語彼言:『佛不說此,汝謬受耶!所以然者?我依諸經、依律、依法,汝先所言,與法相違。賢士!汝莫受持,莫為人說,當捐捨之。』若其所言依經、依律、依法者,當語彼言:『汝所言是真佛所說,所以然者?我依諸經、依律、依法,汝先所言,與法相應。賢士!汝當受持,廣為人說,慎勿捐捨。』此為第一大教法也。

[0017c14] 「復次,比丘作如是言:『我於彼村、彼城、彼國,和合眾僧、多聞耆舊,親從其聞,親受是法、是律、是教。』從其聞者,不應不信,亦不應毀,當於諸經推其虛實,依法、依律究其本末,若其所言非經、非律、非法者,當語彼言:『佛不說此,汝於彼眾謬聽受耶!所以然者?我依諸經、依律、依法,汝先所言,與法相違。賢士!汝莫持此,莫為人說,當捐捨之。』若其所言依經、依律、依法者,當語彼言:『汝所言是真佛所說,所以者何?我依諸經、依律、依法,汝先所言,與法相應。賢士!汝當受持,廣為人說,慎勿捐捨。』此為第二大教法也。

[0017c26] 「復次,比丘作如是言:『我於彼村、彼城、彼國,眾多比丘持法、持律、持律儀者,親從其聞,親受是法、是律、是教。』從其聞者,不應不信,亦不應毀,當於諸經推其虛實,依法、依律究其本末。若其所言非經、非律、非法者,當語彼言:『佛不說此,汝於眾多比丘謬聽受耶!所以然者?我依諸經、依律、依法,汝先所言,與法相違。賢士!汝莫受持,莫為人說,當捐捨之。』若其所言依經、依律、依法者,當語彼言:『汝所言是真佛所說,所以然者?我依諸經、依律、依法,汝先所言,與法相應。賢士!汝當受持,廣為人說,慎勿捐捨。』是為第三大教法也。

[0018a09] 「復次,比丘作如是言:『我於彼村、彼城、彼國,一比丘持法、持律、持律儀者,親從其聞,親受是法、是律、是教。』從其聞者,不應不信,亦不應毀,當於諸經推其虛實,依法、依律究其本末。若所言非經、非律、非法者,當語彼言:『佛不說此,汝於一比丘所謬聽受耶!所以然者?我依諸經、依法、依律,汝先所言,與法相違。賢士!汝莫受持,莫為人說,當捐捨之。』若其所言依經、依律、依法者,當語彼言:『汝所言是真佛所說,所以然者?我依諸經、依律、依法,汝先所言,與法相應。賢士!當勤受持,廣為人說,慎勿捐捨。』是為第四大教法也。」


《優婆塞戒經》卷三
一切眾生因殺生故,現在獲得惡色、惡力、惡名、短命、財物秏減,眷屬分離,賢聖呵責,人不信用,他人作罪橫羅其殃,是名現在惡業之果。捨此身已,當墮地獄,多受苦惱飢渴長命,惡色、惡力、惡名等事,是名後世惡業之果。若得人身,復受惡色、短命、貧窮。是一惡人因緣力故,令外一切五穀果蓏悉皆減少,是人殃流,及一天下。

若人樂偷,是人亦得惡色、惡力、惡名、短命、財物秏減,眷屬分離,他人失物於己生疑,雖親附人人不見信,常為賢聖之所呵責,是名現在惡業之果。捨此身已,墮於地獄,受得惡色、惡力、惡名、飢渴、苦惱、壽命長遠,是名後世惡業之果。若得人身,貧於財物,雖得隨失,不為父母、兄弟、妻子之所愛念,身常受苦,心懷愁惱。是一惡人因緣力故,一切人民凡所食噉,不得色力,是人惡果殃流萬姓。

善男子!若復有人,樂於妄語,是人現得惡口、惡色,所言雖實,人不信受,眾皆憎惡,不喜見之,是名現世惡業之報。捨此身已,入於地獄,受大苦楚,飢渴熱惱,是名後世惡業之報。若得人身,口不具足,所說雖實,人不信受,見者不樂,雖說正法,人不樂聞。是一惡人因緣力故,外物一切資產減少。

善男子!若復有人樂飲酒者,是人現世喜失財物,身心多病,常樂鬪諍,惡名遠聞,喪失智慧,心無慚愧,得惡色力,常為一切之所呵責,人不樂見,不能修善,是名飲酒現在惡報。捨此身已,處在地獄,受飢渴等無量苦惱,是名後世惡業之果。若得人身,心常狂亂,不能繫念思惟善法。是一惡人因緣力故,一切外物資產臭爛。
(如前說 有漏 是有為法的意思 飲酒修十善 是有漏善 但仍是善 --佛說未曾有因緣經卷二 我們不應捨此 而搞得自己那麼痛苦 受不了去出些其他問題)

善男子!若復有人,樂為邪婬,是人不能護自他身,一切眾生見皆生疑,所作之事,妄語在先,於一切時常受苦惱,心常散亂,不能修善,喜失財物,所有妻子心不戀慕,壽命短促,是名邪婬現在惡果。捨此身已,處在地獄,受惡色力,飢渴長命,無量苦惱,是名後世惡業果報。若得人身,惡色、惡口,人不喜見,不能守護妻妾男女。是一惡人因緣力故,一切外物不得自在。

善男子!是五惡法,汝今真實能遠離不?』若言能者,復應語言:『善男子!受優婆塞戒,有四事法所不應作!何等為四?貪因緣不應虛妄,為瞋恚、癡、恐怖因緣,不應虛妄;是四惡法汝能離不?』

若言能者,復應語言:『善男子!受優婆塞戒,有五處所所不應遊:屠兒、婬女、酒肆、國王、旃陀羅舍,如是五處,汝能離不?』

若言能者,復應語言:『善男子!受優婆塞戒,復有五事所不應作:一者、不賣生命,二者、不賣刀劍,三者、不賣毒藥,四者、不得沽酒,五者、不得壓油;如事五事,汝能離不?』
(壓油:古天竺壓油 是先讓蟲去吃 然後一起榨油出來 因會殺生故 不得壓油)

若言能者,復應語言:『善男子!受優婆塞戒,復有三事所不應為:一者、不作羅網,二者、不作藍染,三者、不作釀皮;如是三事,汝能離不?』
(同上 跟造殺業有關)

若言能者,復應語言:『善男子!受優婆塞戒,復有二事所不應為:一者、摴蒱圍碁六博,二者、種種歌舞伎樂;如是二事,汝能離不?』

若言能者,復應語言:『善男子!受優婆塞戒,有四種人不應親近:一者、碁博,二者、飲酒,三者、欺誑,四者、喜酤酒;如是四人,汝能離不?』

若言能者,復應語言:『善男子!受優婆塞戒,有法放逸所不應作。何等放逸?寒時、熱時、飢時、渴時、多食飽時,清旦、暮時、懅時,作時,初欲作時,失時、得時,怖時、喜時,賊難穀貴,病苦、壯少、年衰老時,富時、貧時,為命求財時;如是時中不修善法,汝能離不?』

若言能者,復應語言:『善男子!受優婆塞戒,先學世事,既學通達,如法求財,若得財物,應作四分:一分應供養父母、己身、妻子、眷屬,二分應作如法販博,留餘一分藏積擬用;如是四事,汝能作不?』

若言能者,復應語言:『善男子!財物不應寄付四處:一者、老人,二者、遠處,三者、惡人,四者、大力;如是四處不應寄付,汝能離不?』

若言能者,復應語言:『善男子!受優婆塞戒,有四惡人常應離之:一者、樂說他過,二者、樂說邪見,三者、口軟心惡,四者、少作多說;是四惡人汝能離不?』若言能者,應令是人滿六月日,親近承事出家智者,智者復應至心觀其身四威儀。


 《佛說長阿含經》卷十一
(一六)佛說長阿含第二分善生經第十二
「迷惑於酒者,  還有酒伴黨;
 財產正集聚,  隨己復散盡。
 飲酒無節度,  常喜歌舞戱;
 晝遊他家,  因此自陷
 隨惡友不改,  誹謗出家人;
 邪見世所嗤,  行穢人所黜。
 好惡著外色,  但論勝負事;
 親要無返復,  行穢人所黜。
 為酒所荒迷,  貧窮不自量;
 輕財好奢用,  破家致禍患。
 擲博群飲酒,  共伺他婬女;
 翫習卑鄙行,  如月向於晦。
 行惡能受惡,  與惡友同事;
 今世及後世,  終始無所獲。
 晝則好睡眠,  夜覺多悕望;
 獨昏無善友,  不能修家務。
 朝夕不肯作,  寒暑復懈墮;
 所為事不究,  亦復毀成功。
 若不計寒暑,  朝夕勤修務;
 事業無不成,  至終無憂患。」



佛告善生:「有四怨如親,汝當覺知。何謂為四?一者畏伏,二者美言,三者敬順,四者惡友。」

佛告善生:「畏伏有四事,云何為四?一者先與後奪,二者與少望多,三者畏故強親,四者為利故親,是為畏伏四事。」

佛告善生:「美言親復有四事,云何為四?一者善惡斯順,二者有難捨離,三者外有善來密止之,四者見有危事便排濟之,是為美言親四事。

敬順親復有四事,云何為四?一者先誑,二者後誑,三者現誑,四者見有小過便加杖之,是為敬順親四事。

惡友親復有四事,云何為四?一者飲酒時為友,二者博戱時為友,三者婬逸時為友,四者歌舞時為友,是為惡友親四事。」世尊說此已,復作頌曰:

「畏伏而強親,  美言親亦爾;
 敬順虛誑親,  惡友為惡親。
 此親不可恃,  智者當覺知;
 宜速遠離之,  如避于嶮道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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